各院(系)、研究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的能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等为指导,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本着“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自由探索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自主创新与融合发展相结合”的原则,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将继续重点支持若干研究中心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热点和新兴交叉研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6﹞74号)相关规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和管理遵循“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分项目核算、跟踪评估”的原则。
(二)学校将建立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失信人员清单,对申报和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侵害学校和他人利益的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给予相应处分。
二、计划管理要求
(一)校团委、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处、发展计划处、各院(系)等作为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相应计划管理制度的制定及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总结年度执行情况。
(二)各计划管理部门应成立专家组,对计划指南编写、项目评审、项目执行过程、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提出咨询评审意见,每个项目应确定责任专家,负责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指导。
(三)各计划管理部门应在年底前对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下一期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人员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学校在岗在编的教师或在读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经管类申请人及国外引进人员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人应为项目的实际执行者,对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应按各计划管理部门制度要求申报和执行项目。
(三)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能超过三个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支持计划
主要支持青年教师面向国际科学前沿、战略新兴方向,开展原创性、新兴交叉研究和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同行知名度上取得突破,培育科研新优势和增长点,逐步形成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能力。
1.计划管理部门:科研院
2.申报及评审:科研院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及评审,国际合作类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等支撑材料,申请书需经学院科技办审核,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确认。科研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拟定立项项目清单。
3.立项:专家组名单、评审程序及结果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拟立项项目清单经科研院主管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立项下达,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科研院主管副院长审核并签字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
(二) 精品文科支持计划
主要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经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人文社会科学类自主选题研究,培育国家级、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开展智库建设。形成一批特色精品文管研究方向,为国家和行业发展提供有效咨询。
1.计划管理部门:各文科院系
2.申报及评审:各文科院系分别组织申报,申请书需经学院科技办审核,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确认。各文科院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拟定立项项目清单。
3.立项:专家组名单、评审程序及结果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拟立项项目清单经各文科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及科研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下达,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各文科院系科研副院长审核并签字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
(三) 基础研究提升计划
主要支持2018年已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的青年教师,用于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方向,提升研究水平,有效支持一批基础类重点项目的预先研究。
1.计划管理部门:科研院
2.申报及评审:科研院组织已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教师申报,申请书需经学院科技办审核,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确认。科研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拟定立项项目清单。
3.立项:专家组名单、评审程序及结果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拟立项项目清单经科研院主管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下达,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科研院主管副院长审核并签字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
(四)自由探索支持计划
主要支持各院(系)开展自主、系统性研究布局和领域拓展,逐步提升学科研究水平,培育形成研究团队。
1.计划管理部门:各理工科院系
2.申报及评审:各理工科院系结合自身支撑学科建设的重点科研方向,以院系为主体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及评审。各院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拟定立项项目清单。
3.立项:各院系依据本年度本单位可支配的经费额度,自行决定立项类型和数量。专家组名单、评审程序及结果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拟立项项目清单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及科研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立项下达,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各院系科研副院长审核并签字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
(五)其他计划
新教师科研启动计划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实施、学生科技创新支持计划由校团委及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计划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支持计划”“精品文科支持计划”“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培育计划”延续支持项目进行分类支持。
五、申报时间
5月9日12:00前,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支持计划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至科研院。
5月5日17:00前,其他各计划管理部门将年度实施方案提交至科研院审核,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至各类计划管理部门。
5月10日17:00前,各计划管理部门完成项目评审工作,拟立项项目清单经计划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由计划管理部门和申请人留存备查。
计划年度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计划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部门公章,分别由计划管理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
全部申请书、年度实施方案电子版由计划管理部门汇总后发送至yewufei@hrbeu.edu.cn。
六、材料报送和申请咨询
1.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支持计划,联系人:科研院赵妍,联系电话:82589081,Email: zhaoyan@hrbeu.edu.cn;
2.精品文科支持计划,联系人:科研院石帅 联系电话:82519745,邮箱:kejichu@126.com;
3.基础研究提升计划,联系人:科研院仲崇娜 联系电话:82589081,邮箱:zhongchongna@hrbeu.edu.cn;
4.自由探索支持计划,联系人:各院系科技办。
5.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科研院赵妍,联系电话:82589081。